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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城国防预征连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4-03-27 浏览量: 编辑:浩景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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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国防预征连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国防预征连按照“提前选拔、统一编班、集中居住、科学训教、优先入伍”的原则,着力培养一批讲政治、爱国防,具备一定军事技能的高学历高素质优秀大学生兵源,推动威尼斯人官网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创新发展。

第二条 为了加强国防预征连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国防预征连管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国防预征连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威尼斯人官网国防预征连全体学员

第二章   

 国防预征连”学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模式,军事连长由汇川区人武部军事科长担任,军事政治指导员由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城武装部部长担任,学院选派政治辅导员担任排长,汇川区人武部具有军事工作经历的教官任班长,按照基层正规化建设标准,落实日常训练制度。

  

    第五条 学院大学生国防预征连”学员划分专门的宿舍区,住宿实行统一管理,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学习由人武部和学院集中实施管理学员日常操行和专业学习由所在教学系进行管理

第六条 学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训练,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1天书面请假,报学院武装部批准所耽误的课程及训练,要安排时间补上

第七条 学员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或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训练,或学习训练期间迟到早退2次以上,或不服从管理,以及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违法犯罪的,一律劝离大学生国防预征连”,所发物资学院全部收回,并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学员因身体原因中途退出大学生国防预征连的,报学院武装部批准退出后,所发物资由学全部收回;因思想原因中途退出大学生国防预征连的,根据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城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可给与该学员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处分结果纳入毕业档案。

第九条 学院武装部与汇川区人武部选派军事教官签订工作协议,由军事教官担任预征连班长一职,具体负责军事训练及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国防预征连”学员之间必须有礼节,体现军人的文明素养,促进连队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

第十一条 敬礼分为举手礼、注目礼和举枪礼。着连队服装时,通常行举手礼。携带武器装备或者因病有伤不便行举手礼时,行注目礼。举枪礼仅限于执行升国旗仪式或执行活动任务时使用。

第十二条 连队学员听到领导和教官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在室内,领导或者教官来到时,通常自行起立,参加集体活动被介绍时,应当起立敬礼。

第十三条 连队学员着装要做到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参加集体活动时要统一着装,具体由活动组织单位确定。

第十四条 所有学员配套服装不得变卖、拆改服装,不得出借或者赠送给他人。

第十五条 参加训练、执勤、操课、升旗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具时,应当扎编织外腰带着军服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不得将军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

第十六条 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不得衣冠不整、穿着暴露、袒胸露背进入校园公共场所

第十七条 学员头发应当整洁,不得蓄留怪异发型。男学员不得蓄胡须,鬓角发际不得超过耳廓内线的二分之一,蓄发(戴假发)不得露于帽外,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女学员发辫不得过肩。学员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第十八条 学员参训期间不得文身。着军服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非制式围巾,不得戴非制式手套,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等,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手镯(链、串)、装饰性头饰等首饰;不得在非雨雪天打伞,打伞时应当使用黑色雨伞,通常左手持伞;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九条  学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用语标准,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第二十条 学员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得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第二十一条 学员外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自觉维护连队的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喧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员不得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迷信活动不得酗酒,不得违规喝酒,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第二十三条 学员不得参加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上访不得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图片以及音(视)频,不得购买、私存、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等违禁物品。

第二十四条 学员校内公共场所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 训练日通常保持4小时训练(操课)和8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训练、晚操和点名时间。星期六可以用于集体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也可以安排休息。星期日和节假日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安排休息。班长可以根据教育训练活动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操课)和休息时间安排,并报上级审批。

    第二十六条 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连队通常每日出早操包括整理内务及清扫室内外卫生,每次时间通常为6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连队首长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所有人员都应当参加早操。

    第二十七条 到出操规定时间,全体人员准时集合,检查着装和携带的武器装备,跑步带到集合场,向班长报告。班长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并带队出操结合早操,每至少进行1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

    第二十八条 早操,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连队班长检查内务卫生连队排长每周组织1次内务卫生检查。

    第二十九条 操课前,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到操课时间时班长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带到课堂(训练场、作业场)。操课中,按照计划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课堂(训练场、作业场)纪律,严防事故。课间休息(操课通常每小时休息10分钟,),由班长发出休息信号;休息完毕,发出继续操课信号。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操课往返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第六章  

第三十条 学员离队请假,履行审批手续,按时归队销假;未经连队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学员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请假人员外出,连队班长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规定归队时间;请假人员归队后,必须向连队领导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第三十一条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应当予以追究。

    第三十二条 对伤、病人员,根据伤、病情况或者医务人员的建议,给予半休或者全休。

第七章   

    第三十三条 连队班长应当组织进行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1次,其中1次必须在熄灯后进行连队排长每周工作日查寝不少于1次。每次查寝的情况都必须详细记录。

第八章  健康保护及装备管理

    第三十四条 应当加强学员健康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检查、疾病防护、心理卫生服务等活动,增强学员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整治环境卫生,搞好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强防疫防病意识。  

    第三十五条 经常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员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吃(喝)不洁净的食物(水),不暴饮暴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和便溺,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保持室内和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提倡戒烟。 

    第三十六条 按照规定对学员进行健康检查,通常每年进行1次,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查出患有疾病的人员,应当及时治疗,不适宜继续留队的,及时报请连队领导审批安排其退出连队 

    第三十七条 队必须严格加强日常管理,防止装备丢失、损坏、锈蚀、失效和霉烂变质,保证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八条 队应当经常进行爱护装备和管理、使用装备的教育。除结合训练、执勤进行教育外,还需增强爱护装备的意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