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17)
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是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给予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机会建立的。旨在以创新发展为目标、以产学研结合为主线,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协同创新能力。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规划,与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结合紧密。
(二)中心建设应面向市场,突出应用,强化与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其他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等多部门的协同合作。
(三)中心要有良好的前期基础和广阔的发展未来,做到理念先进、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模式新颖、运营畅通,社会认同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提出申请的学校要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设备设施、优良的师资队伍以及长效的投入保障机制,能够为中心的有效运行提供支撑与保障。
二、建设内容
(一)把握创新前沿,紧扣地方经济。中心贴进行业发展前沿,关注新兴业态,服务地方经济,以市场为导向,紧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求,瞄准贵州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
(二)实现多方共建,开展协同创新。积极联合行业、企业、相关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协同创新,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保障到位,不断提升协同创新的整体实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文化传承的协同创新中心、面向学生创新创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三)推进产教融合,推动人才培养。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积极举办创新沙龙、创新讲堂、创新比赛等活动;鼓励将中心建成开放平台,积极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中小型企业孵化等产教融合项目;积极开展社会培训、前沿理论传播、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工作。依托中心培养优秀创新团队,推动相关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提交材料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电子版)
1.申报表; 2.工作任务书;3.建设方案;4.支撑材料(扫描上交,但不超过300MB)。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评出前10个左右进入现场评选阶段。
2.现场评选。现场评选由现场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现场陈述重点听取现项目负责人有关项目建设汇报(8分钟),团队成员现场答辩(3分钟)。
3.评分。材料初评、现场专家评审、校际互评(参评院校现场实名打分)三个部分,分值各占40%、40%、20%。
(三)建设周期
评选出来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周期定为2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1.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2.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工作任务书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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